本文先介紹資產配置要考慮的一個重要的因素,也就是投資資金的用途和可投資的時間。
一、要使用該資金的時間:
可投資時間的長短是決定資產配置內容的重要關鍵。
例如對一個人而言,30年後要用於退休用的錢和3年後要用於買房的錢需要有不同的配置,30年後才要用的錢可以承受很大的短期波動,獲取長期較高的資本利得,但3年後就要用於買房的錢需要很高的穩定性,不能承受太多的風險。
除了波動風險之外,也要考量資產的流動性和投資交易成本。如果可投資時間長,可以接受較低的流動性,而一次性的交易成本(包括手續費、匯費等)相對而言也會變小,但如果可投資時間短,這些因素相對而言就會重要。
除了可投資時間的長短本身之外,使用時間的彈性也會影響可承受的風險,同樣是大約5年之後要買房的錢,如果是非得5年後買房,那可以承受的風險就比較小,但如果5年只是大概,買房的時間可以有前後較大的彈性,那可承受的風險就會高一些。
使用錢的時間是點狀或線狀也會影響風險承受度。例如同樣是十年後要用的錢,如果是一次性要全部使用,可以承受的風險就較小,但如果是十年後要退休,並非一次性就要使用全部的退休金而是逐年花用,可承受的風險就會比較大。
因為可投資時間的重要性,隨著使用資金的時間接近時,會需要逐步更改配置的風險,例如原本二十年後要退休的配置,到只剩十年退休時,就很可能需要降低配置的風險,這部分可以在每年進行再平衡是順便進行,或透過變更新投資資金的配置來逐步達成。
二、資金用途和彈性:
與資金使用時間直接相關的,就是資金的用途。
資金的用途本身,可能影響到配置的思考。例如,如果規劃十年之後要買房,除了考慮十年期間資金投資本身的風險之外,很大的一個風險就是十年內房價明顯變高,所以一個可以考慮的資產配置方式,就是增加一部分Reits這個與房市相關度較高(但並非完全相關)的配置,(台灣的Reits數量少且沒有ETF,可參見這篇文章有進一步的介紹配置的方法),略降低這方面的風險。
資金的用途與使用方式也會影響到最終資金大小的彈性。例如近幾年就要買房的資金,當然不適合承受很大的風險,但如果自身對於所買房子的品質沒有絕對的堅持(也就是可以接受買的房因為投資的部分損失而變差),或是本身借貸條件不差,因此頭期款的佔比有一定的彈性,那代表這筆錢可以承受略大一點的風險,來換取較高的平均預期報酬。
又比如說雖然預計想存一筆錢當海外旅遊資金,但也沒有非去玩不可的想法,那即使預計時間不長,也可以承受稍大的風險。
三、實務例子:不同功能時間資金配置之間的分工與合作
因為不同的用途和使用時間,一個人在理財上會需要將資產作不同的分配配置,以下舉一個例子來說明:
30歲的大雄有固定的工作,已開始存自己長期的退休金,也希望自己5年後可以買房,開始存買房頭期款,因此將自己的資產分成四部分:包括有1- 5萬的日常用金在活存帳戶(每月減少之後,以收入補進),固定50萬元的急用金在定存或高利活存帳戶。目前已有100萬作為5年後買房的基金,100萬放在退休配置中,每月將日用以外的收入均分,存進買房基金和退休配置中。
他預計30年後退休,經思考個人狀況和風險承受度之後,退休配置採用8成全球股票2成全球債券的比例。
而5年後要用的買房基金,因為有一些時間和金額上的彈性,可承受一些虧損風險。決定3成台幣定存,2成美元優利定存,3成放進美元投資級債券ETF,1成投入台灣Reits的組合,1成投入台灣50ETF。
雖然這個買房基金配置的風險相對較低,但仍有利率、匯率、信用、股市等風險,所以應該隨著時間愈來愈近,逐步減少風險資產的比例,甚至可以如果剛好短期投資某程度上漲之後,逐步變回全台幣定存(某方面來說可說是一種停利,但一開始不一定是賣資產,而是把新投入的資金放在低風險資產,達到降低風險比例的效果)
但想要獲得比台幣定存高的獲利,就必然要負擔可能的虧損風險。例如,在過了3年之後美國突然開始大昇息,造成當時雖已減持,但還佔配置2成的美元債券部位有一定的帳面虧損,導致最終5年後大雄要買房時,需要賣出虧損的債券ETF,這是很可能發生的情況。
但這裡要進一步要說的是,區分不同用途和使用時間的配置或「帳戶」,目的是要幫助自己厘清理財目標,但不應被這個心理的虛擬帳戶制約而失去資金彈性。例如上述狀況中,雖然債券部位虧損,但同期間股市是上漲的,這時大雄的退休帳戶中,股市的比例會超過8成、債券的比例會低於2成。所以在要買房的時候,應該是把退休帳戶中獲利的股票配置賣出一部分,成為買房資金的一部分,買房帳戶一部分虧損的債券加入退休帳戶中,一方面讓買房時不用被迫賣出過多的虧損債券,一方面也進行退休帳戶的再平衡動作。
另一種可能的狀況是這期間股債都跌,所以退休帳戶中也沒有適合支援的資產,那是否可以拿50萬的急用金暫時運用在買房,把虧損的債券配置暫時移作急用金呢?一般狀況下是比較不建議,因為急用金是短期可能有需求的資金,以完全無風險且流動性佳的台幣定存活存為佳(而且買房後一般多了還房貸的負擔,急用金反而是應該增加而不是減少),因此前述以長期有獲利的資金用於短期目的是較適合的,反之用掉短期資金則不適合。當然如果只是將急用金很短期的支用於買房,訂好計劃在近期內逐步賣出恢復為無風險資產,也不是完全不可行的,但仍需要先考慮整體相應的理財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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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配置要考量的個人理財因素還有很多,本文提到的資金用途和使用時間只是其中之一,所舉的例子也會因為其他的因素,並不適用於所有的人。關於其他要考量的個人因素,可參見這篇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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